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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記者 張亮 趙紅旗
  “5月9日”,對河南法院系統來講是一個特殊的日子。
  趙作海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和被宣告無罪都是在5月9日。為了警示全省法官,吸取冤錯案的深刻教訓,河南高院把這一天確立為“錯案警示日”。
  今年已是河南高院第四次開展錯案警示日活動。趙作海已經無罪釋放,開始了自己生活。但是由趙作海案引發的思考和有關改革仍在河南法院系統進行。今天,在河南高院舉辦的“5.9錯案警示日暨完善人權司法保障背景下冤錯案件的防範和糾正”論壇上,多位專家對冤錯案件的防範和糾正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考驗社會治理能力
  冤假錯案,觸動了公正底線,社會公眾非常敏感,大眾傳媒非常關註。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樊崇義認為,冤假錯案蠶食的是司法公信力和公民的政治信仰,衝擊的是司法制度和黨的執政根基,對冤假錯案應該警鐘長鳴。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奮飛表示,冤錯案的預防和糾正是對國家治理能力的考驗和衡量。尊重和保障人權已寫入憲法。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人權的司法保障。樊崇義認為,這是把人權保障落實到司法程序之中,是對人權保障的具體化。
  李奮飛認為,以冤錯案的防範和糾正為切入點,極有可能切中當下司法改革的關鍵,牽一發而動全身,迫動司法權的整體優化配置和司法運行機制的調整。
  民意和司法良性互動
  5月8日,河南省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除了正常聽審人員,旁聽席上還坐了由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組成的7位觀審團成員。
  觀審結束後,觀審團成員分別結合庭審情況,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定罪量刑等問題發表意見,並形成書面材料交合議庭,供合議庭參考。
  司法是判斷權,是高度專業化的智慧活動,陽春白雪的司法如何與下里巴人的民意對接?河南高院的人民觀審團機制對了民意和司法的良性互動作出了非常有價值的探索。
  河南高院規定,凡是重大複雜疑難的案件,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重點關註的案件,法律評判與社會評判可能出現重點偏差的案件,信訪評估認定當事人信訪可能性較大的案件等,要引入人民觀審團機制。
  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認為,通過觀審團成員的觀審,使觀審團的意見與專業法官的意見形成思維互補,避免冤錯案的發生。
  李奮飛表示,人民觀審員的閱歷、知識結構、情感可以彌補法官專業判斷的局限性,在證據關聯性、案件事實等方面給法官提供參考。另外,一個由人民觀審團參與的案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禦外來干涉,為法官堅持公正審判起到保護作用。
  “人民觀審團涉及司法的公開透明和審判如何接地氣的問題,對於堅持司法權的人民性和預防冤假錯案意義重大。”樊崇義說。
  河南金博大律師事務所主任陸詠歌認為,把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員和擁有廣泛社會影響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吸收到觀審團,還可以起到法律宣講的作用,有利於實現服判息訴、案結事了。  (原標題:專家熱議冤錯案防範和糾正 防範冤錯案須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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